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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当地党委和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,服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、卫生部门、交通运输部门的管理,依法、科学、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!
一、复工以前做好准备
2、配备必需的测温、清洗、消杀、防护用品。
3、对维修厂区、办公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通风、消毒。
4、建立两个台账,企业职工测温登记台账(内容包括:日期、时间、姓名、体温等),进入企业人员登记台账(内容包括:日期、时间、姓名、体温、联系电话、车辆号牌等)。
二、开工以后做好防控
1加强疫情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,督促职工做好自我防护,必须并正确佩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多通风,保持良好习惯。
2做好职工每日体温的测量及登记工作。
3做好进入企业人员的测温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。
4对进入企业的人员要求必须佩戴口罩,在进行交谈沟通时尽量保持1.5米以上距离。
5对送修车辆要先进行消毒,一般消毒后应静置30分钟,再进行维修作业。
6做好车辆送修人员的管理,尽量避免人员聚集,更大限度减少人员交叉接触的机会。
7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,及时对维修厂区、办公场所、公用物品、作业工具等进行通风、清洗、消毒。
8充分利用电话、微信等方式开展预约维修服务,合理安排作业任务,尽量减少人员聚集。
9业配备有食堂、宿舍的,也应加强相应场所的通风、消毒及相关防控措施。
三、突发情况做好处置
1、遇有卫生医疗急救车辆、执勤执法车辆、抢险急救车辆、各类社会公共服务保障车辆需维修的,以及疫情防控部门指派的维修任务的,企业应开通绿色通道,优先重点保障,确保尽快修复。如送修车辆是运送疫情患者的车辆,维修企业应上报当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,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维修作业,维修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、护目镜、口罩、手套等防护物品。
2、发现相关人员体温超过37.3oC,有乏力、干咳等症状的,应立即向当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报告,并按照指示做好配合处置工作。